台電公告增訂「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自11月1日起實施,尖峰離峰每度電價差達6到7元,主要提供高壓以上生產性質用電場所選用。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說明,新方案有2項特性,第一,離峰時間從9小時拉長到18小時,尖峰時間則縮短為6小時(下午3時30分到晚間9時30分),涵蓋夜尖峰,不僅增加業者產能時間的彈性,也鼓勵在太陽光電充裕的時段用電。第二,因離峰時段拉長、尖峰時間縮短,因此需將時段調整的電費差額反映在單價費率上。尖峰離峰費率每度價差高達6到7元,更能強化尖峰用電管理,鋼鐵、鑄造、工具機等產業,其生產製程具批次性,可利用離峰批量生產。
(摘錄自2023.10.29 中央社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