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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資訊]-電力躉售市場/儲能/電價機制/電網營運-PJM要求美國電力監管機構對其電價機制調整方案做出裁示

  • 發布日期:2019-10-31
  • 點閱人次:786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

美國電網營運商PJM(Pennsylvania-New Jersey-Maryland Interconnection)要求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FERC)在2019年11月3日之前,對PJM提出之電力躉售市場電價機制調整方案做出裁示,以允許儲能業者參與。PJM係依據2018年2月15日FERC 841號令之要求,於2019年5月1日提交了其調整方案。該FERC 841號令指示區域輸電營運商 (regional transmission operator, RTO)和獨立系統營運商(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 ISO)在2019年12月3日前提出電力躉售市場電價機制調整方案。而電網運營商至少需要在FERC核定新電價機制前一個月完成準備,以利順利運作,故要求FERC儘速裁決。

(摘錄自2019. 10.9  Utility Dive  請點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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