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法案允許市政當局、企業和社區建設、擁有和經營微電網,以協助提高電網彈性或減輕基礎設施升級的需求,並要求公共事業委員會(PUC)進行調查評估,建立監管框架,以規範社區微電網的開發與管理,並制定與大電網互連標準和規範,以及補償和成本分攤機制。
(2025.7.1 Solar Power World) 請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