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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資訊]-電業法/台電分割/電業自由化/電力韌性-行政院同意台電取消分割經部下半年提電業法修正草案

  • 發布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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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

為邁向電業自由化並協助綠能發展,2017年修電業法要求台電最晚須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公司分割(廠網分離)規定,拆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等3項事業。經濟部表示,考量民間光電、風電等再生能源,透過躉購費率等機制,已展現多元綠電供給初步成果,電業自由化逐步落實,台電也設置電力交易平台,帶動儲能發展,因此不必然非得分割,且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由台電執行電網投資,對促進國家電力韌性較夠力,行政院在5月15日同意台電維持現況,能源署最快今(2024)年下半年提出電業法修正草案。

(摘錄自2024.5.15         中央社    請點閱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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