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新加坡國會於2021年5月11日通過的一項新法令,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 (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LTA) 將接管能源市場管理局(Energy Market Authority)對電動汽車充電器的監管事宜。此舉使電動汽車 (EV) 和充電基礎設施之監管統由 LTA負責。根據該新法律,LTA將著手審查與電動汽車相關的技術標準和安全預防措施。新加坡國會負責運輸業務之資深秘書 Baey Yam Keng表示,原法令不夠週延,是由LTA負責發展充電基礎建設,但不負責監管充電設施安裝有關業務;對於電池交換(battery swapping)等非固定充電方式(non-fixed charging) 亦無政府主管機關,故有必要修法,預計該新法令將有助於電動車在新加坡的推廣應用。
(摘錄自2021. 7.6 The Straits Times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