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C通過的上述指引僅適用於大西洋中部電網營運商 PJM ,其轄區涵蓋13州約6,700萬用戶,旨在簡化資料中心供電合約流程,使其能夠利用設在同一場址的發電廠電力,對於希望與新建發電廠簽訂供電合約的大用電設施而言,共址(co-location)建置可以帶來一定的確定性,並降低部分融資和投資風險。
(2025.12.19 EE News) 請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