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C)通過《工業加速器法案》(The 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規定凡透過公共採購或其他公共支援計畫核准的太陽光電項目,須在法案生效後的三年內採用歐洲製造的太陽能變流器和電池。另規定儲能系統須產自歐盟,且容量大於1MWh的儲能系統,須含有歐盟製造的電池管理系統,並自法案生效一年後適用。(2026.3.5 PV Mag.) 請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