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5月9日三讀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聚焦四大重點:包含台電維持現行經營型態不分割、開放再生能源售電業同業互售、納管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加強電力交易平台監管機制並得視市場發展成立獨立之交易單位。
(2025.5.9聯合報)請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