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於2020年10月20日審查通過核二廠除役計畫,待台電提出環保署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經原能會確認符合核管法規定後,續辦理核發除役許可相關事宜。原能會指出,核二廠除役計畫及審查作業情形、安全審查報告、公眾參與作業辦理情形,已公布在原能會官網的核能電廠除役專區。核二廠一號機及二號機的運轉執照,分別將於2021年12月27日及2023年3月14日到期,進入除役階段,台電依法在2018年12月27日提送核二廠除役許可申請。
(摘錄自2020.10.20 中央社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