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專區

台電公司-修正營業規章第十五條

  • 發布日期:2020-09-01
  • 點閱人次:616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

轉知台灣電力公司訊息
修正營業規章第十五條
台電公司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須「經當事人同意」,得為特定目的之應用,爰修正台電公司營業規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詳細資訊請點選以下文字

營業規章

消費性用電服務契約


 

 

回前一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