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新規則定義兩類新型電力市場主體:技術專用主體-包括太陽光電、風電和儲能等分散式電源營運商;資源聚合主體-包括虛擬電廠和智慧微電網的營運商,開啟「跨界」電力交易和聚合分散資源等創新商業模式。
(2024.12.6 PV Magazine 請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