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8月公布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行政契約草案列入懲罰性條款,業者認為太嚴苛,恐影響銀行團融資意願。經濟部於9月27日最新預告中予以刪除,改以階梯式違約金代替強制躉售電能,採「逾期前六個月,以5%履保金計算每月違約金,逾期第七個月起,以10%履保金計算每月違約金」;產業關聯執行方案違規也將依規定計算開罰。對於行政契約何時拍板,能源局表示,廠商開會後已排除大部分歧見,待廠商凝聚共識後,就會走入行政程序。 (摘錄自2022.9.27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