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1月18日召開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規劃說明會,這次調整風場容量從單一案場50MW上限,放寬至100~200MW,併網時間也延至2027~2028年,預計2023年第四季進行遴選。能源局指出,參考固定式示範風場建置時程,加上現在法規及配套措施,為提供示範業者充裕時間,因此原先完工併網時間從2026年,調整為最晚2028年。在選商審查方面,浮動式風場將採技術、財務、國內合作等3大項進行審查,其中技術能力占比達60分,必須要有工作團隊執行能力及示範風場執行規劃等細節;財務能力占比30分,則有財務健全性與股東資本能力等2項;最後國內合作10分,必須要有產學研合作計畫,才能在該項目得分。
(摘錄自2023.1.19 工商時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