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告「農業用地汙染改善與太陽光電設施設置併行計畫補助要點」,符合條件的農地地主,可提出汙染改善計畫向環保署申請,每公頃可補助40萬元,補助經費由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支應。目前可適用這項補助方案的受汙染農地約有140公頃,遍布在彰化縣、桃園市、台中市等地,近期目標希望2020年出現示範型案場,規模約0.28MW,而配合經濟部能源政策,汙染農地部分的太陽光電預計到2025年可達到65MW。
(摘錄自2019.7.2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