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企業排除「缺地」的投資障礙,經濟部推出「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業者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適用三種獎容措施:(1)在廠房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且「水平投影面積」占屋頂「可設置區域範圍」50%以上,核給法定容積2%;(2)在能源管理系統上,有取得「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證書,另外給予1%;(3)若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核定,再另外核給2%。
(摘錄自2019.8.20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