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專區

TEPA與台灣綜合研究院將於109年9月22日舉辦「台灣電力市場發展與電力交易新商機」論壇

  • 發布日期:2020-09-15
  • 點閱人次:1170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

《電業法》於106年1月26日公布施行,其中,第11條第1項規定:「輸配電業為電力市場發展之需要,經電業管制機關許可,應於廠網分工後設立公開透明之電力交易平台」,故建立「電力交易平台」為市場自由化之重要指標;同時,也將逐步開放用戶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向再生能源售電業等購買方式使用再生能源,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售電的限制。期藉此推動電業改革及能源轉型,逐步完成電業自由化,並落實推動我國綠色產業發展。

鑑於前述,本會(TEPA)與台灣綜合研究院將於109年9月22日於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共同舉辦「台灣電力市場發展與電力交易新商機」論壇,並邀請電力相關企業與專家學者,對於未來電力交易平台及再生能源之發展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及交流。報名已經額滿,感謝大家的踴躍參加。

回前一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