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產業園區擴大設置太陽光電,行政院訂定各產業園區設置目標,要在2020年達到1,038MW,其中科技部為225MW、經濟部工業局為798MW、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15MW。針對工業局所轄產業園區,將要求新申請租、售廠商於屋頂設置30%面積太陽能光電設施;在各加工出口區,則要求廠商新建及增建的建築,須規劃設置光電設備。
(摘錄自2019.8.20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