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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資訊]-太陽光電/漁電共生/特定區域許可-助攻太陽光電內政部放寬免申請特定區域許可條件

  • 發布日期:2020-11-30
  • 點閱人次:493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

內政部於11月19日在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針對光電案無須申請特定區位許可的條件,有兩項放寬。首先,原位於海岸防護區陸域緩衝區內,僅涉及使用地變更編定,未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等,對環境衝擊有限的太陽光電設施開發案件,免申請條件原為面積1公頃以下,未來將放寬到5公頃;第二,位於經濟部漁電共生專區且在申請時已將海岸利用管理納入審查,也可免再申請。

(摘錄自2020.11.19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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