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經濟部於2月26日正式預告「用電大戶條款」草案,明訂未來用電大戶須設置或購買一定比率的綠電。經濟部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預告不等於上路,預告一個月內搜集各界意見,讓「用電大戶條款」完成相關行政作業,且設有緩衝期及早鳥優惠,最快也是五年後才會有強制力,不至於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對業者產生壓力。後續將合併綠電憑證交易平台等配套一起上路。最順利的狀況下,今(2020)年4月將正式公告實施。
(摘錄自2020.2.26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