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12月3日公告調整「109年度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率」,電業及用電戶設置自用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達30萬瓩以上者,燃煤、燃油、燃氣、核能及自用發電設備調升,其中燃煤每度費用最高,來到每度0.0980元,漲幅高達80%。經濟部指出,新的費率適用發電期間從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燃煤每度新台幣0.0980元,燃油每度0.0928元,燃氣每度0.0672元,核能每度0.0388元,自用發電設備每度0.0707元。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由於今年太陽光電、風電的設置數量大幅成長,再生能源基金無法支應,因此調高相關費率。另,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起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將直接改由電價公式中直接反應。
(摘錄自2020.12.4 工商時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