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於2020年8月5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劃說明暨意見徵詢會,作出三項重大決定:(1)選商延至2022年第二季進行,讓開發商有更多時間敲定產業關聯性在地化要求;(2)原2026至2030年分三期釋出,現改為二期,其中第一期為2026至2027年,容量2GW;第二期改為2028至2030年,容量3GW,而參與資格須通過環評且符合財務資格;(3)國產化項目除27項外,決再新增,惟目前僅訂出大方向,細項仍需討論。相關草案預計今年第四季公布。
(摘錄自2020.8.6 工商時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