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2020年4月21日三讀修正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追加特別預算新台幣1500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2100億元)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另,該修正條文也明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摘錄自2020.4.21 中央社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