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與會各國代表馬拉松式談判協商,由埃及主辦之COP27氣候峯會於2022年11月20日終於達成協議並閉幕,其重點包括:(1)針對小島型及貧窮國家受極端氣候衝擊所造成損失和損害,將成立「損失與損害基金(loss and damage fund)」予以補償,該基金來源限於現有融資機構,而非依賴富有國家之支付,但可能數年後才會實現-因該協議僅就由誰監管、如何分配及分配給誰等事項訂定處理路徑;(2)針對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化石燃料使用量、限制全球升溫不超過1.5o C等氣候議題,未提出進一步之應對方案,僅重申2022年在英國Glasgow舉行之COP26會議訴求-呼籲各國加速燃煤退場及終止不具效率之化石燃料補貼政策;(3)指出低排放能源(low-emissions energy)及再生能源爲未來能源,但未明確定義何謂低排放能源,引發未來天然氣使用量可能繼續成長之疑慮。
(摘錄自2022.11.20 United Nations 請點閱連結;
2022.11.21 Reuters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