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於1/8舉行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說明會,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表示,3-3期規劃容量3.6GW,這是目前所有開發商拿到場址、通過環評的備查量,且不含3-1期、3-2期風場。經濟部規劃今年第1季公告遴選辦法,最快第3季完成選商,同一開發商最大獲配容量上限調整為1百萬瓩。
(2026.1.9 經濟日報) 請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