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專區

TEPA 111年度5/26-27「電力交易平台」第三梯次綜合座談Q&A

  • 發布日期:2022-06-10
  • 點閱人次:1878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

111年度5/26-27第三梯次學員Q&A綜合座談

 

Q1.請問電壓pu是什麼比值或單位?

A1:pu是指標么值(Per-unit value),電力系統分析和工程計算時常用的數值記法,其值等於實際值(有名值)與某一選定的基準值的比值。

Q2.請問會有考古題或題庫嗎?還是我們把這400多頁檔案看完就可以準備考試了呢

A2:並沒有對外公開的題庫,建議熟讀電力交易平台網站上市場規則、FAQ以及檔案下載區的” 電力交易平台相關參考資料”。

Q3.請問考題類型~選擇?是非?申論?

A3:試題類型皆為(單選)選擇題。

Q4.請教一定裝置容量以下之再生能源發電業不用準備備用供電容量, 是指小於多少MW?

A4:依據「電業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稱一定裝置容量」第一條:「…於陸域式風力發電業為一萬瓩,於離岸式風力發電業為二萬瓩,於其他再生能源發電業為五千瓩。」;惟又依其第二條明定:「再生能源發電業間符合公司法所定關係企業之情形(依電業法第六十六條提送之年報進行認定),其裝置容量應合併計算。」

Q5.請問: 達成年115年的全國總供電容量是多少GW?

A5:依據經濟部110年12月30日公告(經能字第11004606510號):「中華民國115年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應備之總供電容量數額為4,968萬瓩。」

Q6.請問媒合期一定會媒合成功嗎?(會有不成功嗎?這樣保證金還能退回嗎?)

A6:電力交易平台之交易媒合專區僅依據買/賣雙方之願付/願買價格進行協助媒合的動作,並非保證”媒合成功”;也只有在以透過平台成功媒合卻未如實履約,才會有沒收保證金的事宜。

Q7.關於市場媒合機制,於P22有問題請教 因媒合期僅在4~6月,買方B需求為20.20MW,但最後僅得標9.25MW,若是媒合過後,發現需求不夠,請問是要需在等待1年,提供媒合,還是有其他辦法呢?

A7:首先再次與您釐清一個觀念,備用供電容量目的是在滿足電業管制機關要求,能夠籌措符合規定之備用供電容量。台電公司開設之平台僅供資訊自由刊登及協助交易媒合之用,在非媒合期之時段,您依然可透過平台提供之買賣方資訊,自行尋求私下雙邊合約以滿足應備備用供電容量之義務。

Q8.若是向廠商採購電力,並且媒合成功 請問提供電力的廠商,會有需要每幾年向台電或是有第三方單位進行定檢的需求嗎?

A8:備用供電容量目的是在滿足電業管制機關要求,能夠籌措符合規定之備用供電容量。台電公司開設之平台僅供資訊自由刊登及協助交易媒合之用,不需要向台電公司或第三方進行定檢,但需要依據電業管制機關要求,提交進度報告並於達成年進行實際審查。

Q9.請問考試會有計算題嗎?可以帶計算機進去嗎?

A9:會有計算題,可以帶計算機,但還是請依據屆時公布之簡章內容為準。

Q10.請問第三梯次的測驗日期是什麼時候?

A10:第三期電力交易平台專業人員資格筆試測驗預計於111年8月底前辦理,測驗簡章預計於6月底前公告。待簡章公告後,測驗相關資訊亦將公告於電力交易平台>市場公告,屆時也請留意金融研訓院就業招考專區之資訊。

Q11.若容量費沒有標到,當天即無容量費可取,請問目前储能設置位置各有不同,如何確保廠商投入的資金可以回收回來且有利可圖?

A11:首先容量費得標與否,完全取決於您的報價價格,與您設置的位置毫無相關;另外再次強調,電力交易平台開啟的是”日前輔助服務市場”,台電僅購買”服務”,並非採購儲能設備,也並非透過採購案之形式購買固定服務,因此本就無”固定保證回收”之概念;然而,參考目前營運半年期間調頻備轉容量市場之情形,由於仍處於供不應求之情況,只要您的報價低於結清價格,基本上是都會被購買到的。

Q12.請問E-Dreg”電能服務價格”是依照講者所說的 充電2000,放電500? 還是依照講義上的E-DReg 充電500,放電2000?

A12:充電500元/MWh;放電2,000元/MWh,如欲確定資訊之正確性,一切皆依據台電公司正式公告之「電力交易平台增強型動態調頻備轉容量輔助服務實施要點」為準(請參考平台網站->市場規則)。

Q13.若有表後除能要參與sReg,但日夜用電落差比較大,可否以經常契約容量申請,日間與夜間投標量以實際負載為準?

A13:如以錶後儲能參與,本來就是視作”需量反應” 資源,意思就是實際參與平台的模式就是以”抑低用電”為方式。台電公司不會去管您實際上是透過錶後儲能降低用電、用錶後發電機增加發電還是實際上降低負載,總之是以實際於MOF點能抑低的負載作認定。如果以需量反應態樣申請,您能申請的容量上限自然就是契約容量,然而每日投標時,您本來就可以”自由調整”每小時參與容量,也就是可以抑低的容量。

Q14. 調頻備轉容量若投標金額為-1來進行投標,得標後,用所有投標者最後得標價格 的電能費計算,若全部投標費用皆為-1時,結清價格為何?

A14:無論以什麼價格投標,只要您的報價代碼有得標,容量費皆是由系統邊際價格(SMP)結清,也就是能夠滿足該商品(調頻、即時或補充)需求量之最後一單位容量之邊際價格。

Q15.請問若考過筆試,上機測驗一定要透過合格廠商推薦嗎?(一定要是員工嗎?)

A15:上機訓練需要由正式向台電公司進行註冊登記之公司代表提出申請,合格交易者是否願意允許您代表他的公司參與電力交易平台,這是屬於您跟該公司私下的民事契約部分,台電公司當然是不會介入。

Q16.請問,目前尚未從事電力交易,若要執行該項業務,除通過考試及上機測試外,公司需要額外申請什麼營業項目呢?是否為特許項目呢? 有申請範本可參考嗎?

A16:電力交易並非由電業法明定之營業項目,並無需申設特許項目;如果是詢問要成立新公司應該要掛什麼營業項目的話,建議可參考目前已正式加入平台之合格交易者於商業司之登記資訊。

Q17.可以參加即時輔助市場跟備用容量市場?那這樣如果媒合成功,是否就不能再參加即時輔助?

A17:輔助服務交易的是,實際運用資源時,資源的容量價值;備用容量交易的是,用於準備我國長期備用容量之遠期容量價值。兩者之容量價值屬性完全不同,並沒有重疊的部分。

Q18.請問是否有實際案例可以分享,在即時備轉服務,服務品質執行率不佳,或未達70%時的實例,是否有過機組問題狀況原因,或是中止的情況,狀況問題處理的原則。

A18:如果於實際調度指令下達後之執行情況不佳(低於70%),台電公司便有權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規範及作業程序」第21條第3項第4款要求重新進行能力測試,並暫停其報價權限。

Q19. 請問未來是否會管控證書數量?列如全部發照管控10萬張

A19:不會。

Q20.請問證書效期有多久?

A20:依據實際核發筆試合格證書上所載之日期為準,原則上生效至筆試合格證明核發日次年底。

Q21.請問一下台電的成本價會落在哪個區間?

A21:不同發電資源依據燃料別有不同的成本區間,無法概一而論。

Q22.因為聚合商是聚合多位廠商的設備來參與,請問台電如何計算聚合商參與輔助服務後的效能、服務品質等等?

A22:就是用聚合後實際輸出/輸入系統的功率值認定。

Q23.請問申請(儲能)即時輔助時,再什麼情況下會被要求自設升壓站?

A23:如果您併接的饋線地點有壓降的需求,原則上就需要,詳情還是請洽欲設置地點之台電區營業處。

Q24.請問筆試30%部分通過要提交資源清單及資源運轉特性資訊、這是哪一類型的資料、而筆試多久後需交齊

A24:不太確定您提問的問題是指?如果是指筆試第一考科之30%,此部份是以電力系統及電力市場基礎知識為範圍;如果是在詢問註冊登記的資訊,一切請依據平台網站->檔案下載區之註冊登記表格內容文準。

Q25.請問一下表前儲能跟表後儲能的差異在哪?

A25:日前輔助服務市場是依據參與市場的交易資源態樣決定。表前儲能設備,即為併網型儲能設備,為單獨併接於電網,並未與其他資源(發電機組、用戶等)整併使用,以獨立電表參與之儲能設備。表後型儲能則為與用戶、發電機組等資源結合的參與模式。如果是裝設於用戶側後,則可以「需量反應」的交易態樣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其相關規範都請參考需量反應交易態樣之相關規則。以需量反應態樣參與之表後型儲能,因為併同用戶的負載狀況,實務上可能很難達到dReg的技術規格要求,因此較為建議參與sReg。

Q26.請問以需量反應,參與即時備轉交易方式 (1)假設得標容量5小時 (12:00~17:00),假設第1小時接受到台電調度,第2小時和第3小時是恢復時間,請問第2小時和第3小時會有待命容量費嗎?(2)假設得標容量是15MW,需量反應執行容量計算基準認定,以指令下達前5分鐘內之平均廠內用電需量為計算基準 減少廠內用電15MW持續一小時,才算達到服務品質指標1,請問理解正確嗎?

A26:

(1)只要您的資源該小時有得標,皆會獲取容量費用,此與被調度與否無關;另須提醒,如果第一個小時被調度到,即使第二、第三小時未得標,仍然要依據規定,完成該商品應盡之義務。

(2)正確。

回前一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