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表示,第一次「用電大戶條款」草案預告在今(2020)年4月截止後,因各界意見分歧,開了七場座談會,並修正草案方向;目前與各界溝通順利,近日內將進行第二次預告,若預告期間30日內沒有重大變化或意見分歧,將會接續公告、核定,預計2021年起實施。能源局說明,新版草案主要有四方向調整:(1)維持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但加入「二年後」檢討適用對象門檻;(2)維持五年緩衝期,但將訂定分年目標,以確保穩定政策落實;(3)針對法規上路前已經設置綠能的用電大戶,其義務量可享折扣;(4)將按照各類再生能源容量因素差異,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
(摘錄自2020.8.6 經濟日報 請點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