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二輪(3-2期)與剩餘畸零風場及3-1期未簽約的剩餘容量約600MW如何分配,能源局於8月14日表示,業者意見從維持原本容量到開放到1GW都有,未來將綜合考量多元競爭性、基礎設施量能與併網容量等條件,來規劃風場容量上限,預計明(113)年1月進行投標。除了原先的3GW,3-1期2風場放棄的665MW也會併入選商,總開發容量上看3.6GW,選商草案最快9月底公布,明年3月進行交件選商。另外,開發商相當關切的3-2期的產業關聯機制(國產化),工業局表示,仍持續徵詢外界意見中。
(摘錄自2023.8.15 工商時報 請點閱連結)